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編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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遺失物名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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遺失物特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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拾得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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拾得地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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觀眾遺失物服務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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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|
觀眾之物品遺失:當觀眾發現物品遺失時,可至各館服務台或服務中心填寫『遺失物代尋申請單』,或電洽服務中心代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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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 |
觀眾拾得遺失物:應交由本園區服務人員點驗處理,本園區將附收執聯單由拾得之旅客收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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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 |
觀眾認領遺失物:
*觀眾認領遺失物時,須能證明其為遺失物之所有人。若認領人非所有人本人,此認領人須持有本人及所有人之身份證件,始得辦理遺失物領回手續。
*遺失物如為貴重物品或具名之有價證券,則須由所有人親自領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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